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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3952号公告判决
发布时间:2024-10-08 11:33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梁雅琪、梁艳卉、冯连富:

本院受理原告梁文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803民初395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4112515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八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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