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执异80号
吴月霞、吴宇婷、李杨、吴宇华、陈诗婷:
本院受理异议人(申请人)梁景兴与原案被执行人吴日阳、吴宇华、陈诗婷、被申请人吴月霞、吴宇婷、李杨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申请人)诉请:1.申请三被申请人吴月霞、吴宇婷、李杨作为(2023)粤0803执406号案的被执行人;2.责令三被申请人在对原被执行人吴日阳遗产继承范围内向申请人偿还(2022)粤0803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债务。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12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3楼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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