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诉前联调工作一直秉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工作思路,在本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我院先后与霞山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区社保局、区卫生局、交警支队霞山大队等12个相关部门建立了联调机制,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诉前联调体现了便捷、利民、贴心的优势,受到人民群众欢迎。缓解诉讼压力、节约司法资源、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等优势也逐步体现出来。从2011年3月31日诉前联调工作室挂牌成立至今,我院诉前联调工作室共受理案件1386宗,成功化解案件1290宗,调解成功率为93.07%,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结案有361宗,涉及标的947.4155万元;调解不成直接进入诉讼立案的有96宗。经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满意度都很高,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我院进一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的联调机制。加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及劳动仲裁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商事纠纷调解等专门调解组织的合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大调解,把诉前联调工作作为为民司法的重要途径,与各联调部门紧密协作配合,实现矛盾的多元解决。并拓宽消费者权益保护联调工作,与霞山区消费者协会联合推出加强工作协调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一经推出就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拓宽了诉前调解相结合的联调网络。我院建立了全方位的对接制度,当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直接向消委会申请调解的,消委会可邀请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消费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在立案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委托消委会或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邀请消委会或调解工作室参与诉讼调解。消委会和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必要时,消委会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涉及判后维稳的案件,法院在案件宣判前后,可以邀请消委会参与判后维稳工作,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
(霞山法院立案庭 林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