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18)粤0803民初1250号
发布时间:2018-12-05 10:18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黄承忠:

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开发区支公司诉黄康喜、你、江康带、第三人陈林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803民初125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