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晓燕:
本院受理原告梁柳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803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一九年六月十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晓燕:
本院受理原告梁柳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803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