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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803民初2777号
发布时间:2020-06-29 10:14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803民初2777号  

占传庆:

本院受理原告杜引娣诉被告湛江市安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及你、第三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章支行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公告送达(2020)粤0803民初27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原告杜引娣与被告湛江市安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1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湛江市安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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