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704-708号
湛江市御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林波:
本院受理原告黎珠海、黄时荣、谢桂秋、郑丽萍、廖炳雄与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五个案件,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803民初704-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联系方式:0759-2368952刘付莹 2368959陈丽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