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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803民初333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6 17:26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3334号

李东:

本院受理原告陈那福诉你与龚小玲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龚小玲提交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异议请求事项:请求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将本案移交给有管辖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管辖和受理。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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