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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803民初125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11:03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1252号   

张启民

本院受理原告尤永双诉被告国家体育总局湛江潜水运动学校、湛江市银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03民初1252号之一、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方式:0759-2368952刘付莹    2368959陈丽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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