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1131号
蔡军南: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多赢世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蔡军南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公告送达(2022)粤0803 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蔡军南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多赢世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970.49元及支付利息(截至2020年8月19日止的利息789.09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4.8%计算);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多赢世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蔡军南负担25元。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迳付25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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