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2526号
黄雅彬:
原告梁丹与被告丁立中、第三人黄雅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2022)粤0803民初2526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梁丹撤诉。案件受理费1978.20元,减半收取计989.10元,由原告梁丹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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