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3)粤0803民初118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8 08:44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1186号

陈红球、崔文娇:

原告广东冠晟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红球、崔文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陈红球偿还原告广东冠晟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7250.34元至还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267250.34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2日起按年利率14.6%计付,暂计至2023年5月23日的利息为11759元);二、判令被告崔文娇对第一项陈红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陈红球、崔文娇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年五月二十八 

 

 

   

联系电话:0759-2368976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612室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