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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2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1:32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29号

惠州市壹伍玖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壹伍玖叁(广东)农业控股有限公司、陈则延、张薇

本院受理原告杨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请求1:判令被告1、2、3连带返还原告的借款本金170万元和利息121803.84元(以170万元为基数,按LPR的四倍计算,自2022年6月1日起暂计至2022年11月25日,实际应计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请求2:被告4对前述借款在本息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请求3:本案受理费、律师费20000元、保全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廉洁司法承诺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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