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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130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5:38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吴云超

本院受理原告邱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130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邱颖撤回起诉处理。已经减半收取的受理费550元,原告邱颖可向本院申请退回275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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