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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1146号公告裁定
发布时间:2023-05-29 16:45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林伟春

本院受理原告曾小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114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曾小霞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1.78元,由原告曾小霞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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