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03民初1622号
甘永刚:
本院受理原告贾纳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请求1:判令准予原告贾纳纳与被告甘永刚离婚;请求2:判令婚生女儿甘甜甜(2011年6月8日出生)抚养权归被告甘永刚,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其18周岁,原告有随时探视小孩甘甜甜的权利;请求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廉洁司法承诺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