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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执异72号公告裁定
发布时间:2023-12-19 16:26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

 

   

 

2023)粤0803执异72  

李福、李家兴

本院受理申请人湛江澳泰医疗美容医院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2023)粤0803执异72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追加被申请人李福为(2023)粤0803执172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福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未缴纳出资的260000元范围内对(2023)粤0803执1723号案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追加被申请人李家兴为(2023)粤0803执172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家兴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未缴纳出资的300000元范围内对(2023)粤0803执1723号案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准许异议人湛江澳泰医疗美容医院撤回对被申请人李裕生的异议申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十二十九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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