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3)粤0803民初297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1:42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2979号

湛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湛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鼎盛分店:

本院受理原告吴浣如诉湛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湛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鼎盛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请求1:请求二被告返还货款33677元;请求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廉洁司法承诺书、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四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