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柯杰娥:
本院受理原告林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246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原告:林欢,女,1970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湛江市霞山区工农路32号19幢1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080319700125442。”补正为“原告:林欢,女,1970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湛江市霞山区工农路32号19幢1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0803197001252442。”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