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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146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0 16:18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林炳辉、林亚娣、林春、林亚英、林淑莲、林亚凤

本院受理原告林亚生诉你们继承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803民初14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4年6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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