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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149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15:59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4)粤0803民初1497号

伍勤

原告李美风诉被告伍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廉洁司法承诺书、证据副本。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68000元及利息45000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本案定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五楼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联系电话:2368953  陈大维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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