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民初2837号
何丰盛:
本院受理原告黄柳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按照双方当时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原告抚养两位小朋友(何栩贤与何美霖)每月一共3000元,并后期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直至两位小朋友年满十八岁。2、因此次诉讼请求均因被告产生,所以此次诉讼的素有费用均由被告进行承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15日。并定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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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908 陈丽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