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民初2875号
陈振辉:
原告湛江市园林管理处诉被告陈振辉、陈玉祥、彭润杰、第三人湛江市财政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803民初28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湛江市园林管理处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将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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